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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押人员有哪些权利,在押人员有哪些义务?

此文章帮助了707人  作者:杭州刑事律师  来源:法邦网

一、在押人员有哪些权利

(一)政治权利

1 、选举权。

2 、宗教信仰自由。

(二)人身权利

1 、生命权。

2 、健康权。

3、人格权。

(三)民事权利

1 、财产权。

2 、婚姻家庭权等。

(四)诉讼权利

1 、辩护权。

2、 上诉权。

3 、申诉权。

(五)其它未被限制的权利

二、在押人员有哪些义务

(一)四遵守

1、 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。

2 、遵守《在押人员的行为规范》。

3、 服从管理。

4、 接受政治文化技术教育。

(二)六要

1 、要服从看守人员的管理和教育与武装警察的看管。

2 、要如实交代问题,揭发同伙,检举他人的犯罪行为。

3 、要认真学习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,深挖犯罪思想根源,努力改造世界观。

4 、要搞好个人环境卫生,保持内务整洁。

5、 要按时作息,遵守学习,生活劳动等各项制度。

6 、要及检举,揭发同监室在押人员违反监规的一切言行。

(三) 七不准

1、不准互相交谈案情,传受犯罪方法,教唆和怂恿他人对抗审讯,起诉,审判工作。

2、不准散布反动言论,搞封建迷信活动。

3、不准称王称霸,拉帮结伙,打架斗欧,欺压他人,抢占他人财务,抢吃他人食品。

4、不准起哄闹监,喧哗吵闹,聚众资事,习拳练武,纹身,赌博,制造和私藏危险物品。

5、不准抗拒管理教育,装病和自伤自残。

6、不准毁坏公物,以及在墙壁,床板,书报上乱写乱画。

7、不准破坏生产,消极怠工,偷窃公私财务。

杭州刑事律师温馨提示:

追诉时效,是指刑法规定的、对犯罪人追究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。在此期限内,司法机关有权追究犯罪人的刑事责任;超过此期限,就不能再追究其刑事责任。这表明,追诉时效与刑罚权中的求刑权、量刑权有关,即追诉时效内,司法机关具有求刑和量刑权。此外,追诉时效与行刑权无直接联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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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诉案件在审理过程中,宣告判决前,自诉人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,或者撤回自诉,法院会将当事人自行和解记录在案,对自诉人申请撤诉的也予准许。但自诉人撤诉后除有正当理由外,不得就同一案件再行起诉。当然,自诉案件调解并不是必须和应当的程序,当事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接受调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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韩宝玉律师
韩宝玉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、刑事辩护部主任、重大疑难案件中心委员
曾任某省直属法院高级法官37年,历任刑庭、综合审判庭的庭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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